家长资源

举报不当行为及滥用职权

遵守以下列出的佛罗里达州法规, LCS为员工展示所需的海报(见下面的链接), 对所有教师执行道德规范, 并提供了以下举报不当行为和虐待的联系方式.

  1. 院长:Dr. 迈克·斯莱
  2. 副校长(学术)/中学校长:Dr. 基斯Overholt
  3. 小学校长:Mrs. 设计师小金奥

员工不报告虐待或不当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解雇. 对举报虐待的人的保护在佛罗里达州法规39中有描述.203和768.095.

第1006节.061(1), 佛罗里达法规要求每个地区的学校, 接受第220条奖学金学生的特许学校和私立学校.187或第1002条.根据第39章的规定,在显著的地方张贴通知,通知地区学校董事会的所有雇员和代理人, 特许学校或私立学校有明确的义务报告所有实际或疑似虐待儿童的案件, 放弃, 或忽视.

第1006节.061(2), 佛罗里达法规要求每个地区的学校, 接受奖学金学生的特许学校和私立学校应在学校网站和学校的互联网网站(如果有的话)公布报告涉嫌影响健康的教学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不当行为的政策和程序, 学生的安全或福利. 通知必须包括被举报的联系人,以及对那些没有报告其他教学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涉嫌虐待儿童或不当行为的教学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的处罚.

http://www.fldoe.org/core/fileparse.php/7725/urlt/0072440-mandatoryabusereport08.pdf